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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短视频如何解困,作品版权蛋糕怎么切
    2023-02-08
    怎么定义短视频

     

    在谈短视频之前,首先要回顾一下短视频这个相对新鲜的事物产生的背景与发展过程与趋势,然后在从行业以及法律两个角度分析一下短视频的定义。最后,才能够就短视频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做出终极判断。

     

    从行业发展来说,最开始是长视频影视剧的信网权的买卖。


    早在2010年中国电影票房市场开始高速上坡的年代,优酷、土豆、PPTV、PPS、爱奇艺、乐视等老一代视频网站经营者就开始大批量收购片方手中影视剧作品的信网权。2013年《泰囧》大火、2015年《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等影片的成功,更是给长视频交易“火上浇油”。


    那个时候,视频平台会在买卖合同价格条款中增加一个附带条件:根据票房的级别调整采购价格,票房越高采购价格越高。在这个时期,涌现出华视网聚、森宇等长视频采购的庄家,形成了片方、庄家、视频平台等产业链格局。伴随着长视频平台的产业集中,大量中小平台被收购或半死不活。


    到了2018年,视频平台逐步进入到“优爱腾”三国鼎立的时期。旧势力的颓废,有时候不是因为其本身实力变弱,而是由于客户的需求发生了变化或者新事物的产生而改变。


    短视频就是这么一个现象,以抖音为首的短视频平台以满足客户碎片化时间、观看浓缩版视频为起点,而产生了新的生态,夺走了“三国”大量的客户流量,使得长视频与短视频的竞争愈加激烈,从目前的格局来看,长视频平台已经触及了“天花板”,而短视频则越发火爆、一发不可收拾。


    对抖音平台上的短视频分析,则可以对短视频进行行业定义。


    首先短视频有个“短”字,特别指的是作品时间。长视频一集电视剧至少40分钟。一部电影至少60分钟。而短视频短则10秒以内,长则不超过30分钟。而大多数的短视频长度在3分钟以内。


    其次再看内容,短视频的内容粗粝可分2类:原创与二创。二创又分混剪、拆条,而混剪与拆条通常伴随着弹幕与解说元素,尤其来源于B站的短视频,弹幕是标配。从大数据抽样可以得出结论,二创的素材大部分来自于已有影视剧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通常情况下,UP主违法将他人作品进行修改、汇编、改编形成演绎作品,再将演绎作品上传到平台。UP主肯定是侵权的。而对于非推荐类的短视频作品,短视频平台则受避风港待遇。


    在今年夏季,73家影视公司联合发声明:呼吁抵制短视频盗版行为,直接剑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生态中存在的海量盗版。可见,影视公司已经注意到他们的利益被侵害、“优爱腾”则唏嘘自己的客户流量被“夺走”。


    既然事情已经在行业内挑明,摆在短视频平台面前的一个问题也就出现了,对于一些能带流量的影视资源,看来是躲不过要采买一些了。紧跟着的问题是:如果要采购,应该从谁手里购买呢?


    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出现了。短视频的权利在谁手里控制?视频平台、庄家、还是原始出品方?

     

    短视频的权利在谁手里?

    刚才列举了三类主体:视频平台、庄家、原始出品方。究竟短视频的权利在谁手里呢?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首先谈一下,第一类主体——出品方。影视作品的权利人肯定是出品方,出品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必然包括修改权、汇编、改编权利,所以出品方是有权利将自己的作品混剪、拆条成为短视频,并将短视频许可给抖音等平台。


    第二类是主体是视频平台,优爱腾在早期签订的长视频采买合同中是不包括短视频的。但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出品方把影视剧的花絮、预告片等多个版本都作为授权标的物。但这可以理解为:视频平台拥有短视频的权利吗?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是合同中许可的标的物仅仅是长视频的不同版本、与花絮、预告片,并没有将演绎的权利进行许可,所以优爱腾并不当然享有制作短视频的权利,自然也就不可能拥有短视频的著作权。


    第三类主体是庄家,庄家的情况与优爱腾基本一样,就不再赘述了。


    伴随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尤其是最近3年,优爱腾与庄家开始在调整了采买的合同版本,增加了短视频条款。这样,后两者也开始拥有了短视频的权利。


    综上,要看谁拥有短视频的权利,唯一的标准是回归到合同本身。即,没有约定在出品方,有约定在庄家、优爱腾。当然有约定的话,也未必排除出品方的权利。还要看出品方与庄家、优爱腾签订的许可的性质——即是否是独占授权。如果是独占授权,则出品方在授权地域和时间范围内,失去了对权利的控制。只有对合同进行了审查、对相关授权情况进行调查,才能得出某一部影视剧的权利人是谁。


    是谁的问题解决了,抖音类短视频平台也就知道该和谁谈合作了。

      

    短视频采买的困局

    解决了权利人的问题,下边一个问题该是授权环节了。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话题。毕竟授权了才有钱收,才达到最终目的。


    但现在短视频采买市场怎么样呢?肯定不好。如果好,那73家公司就不会联合发声了。赚了钱的人,就不会发生呼吁了。那么,采买市场不好的原因是什么? 答案是短视频平台没有动力去购买版权。那么,为什么没有动力呢?答案是避风港规则。


    那么,什么是避风港规则呢?答案是对于短视频来说,平台经营者没有事先审查的义务,只有在收到权利人有效通知后删除、屏蔽的义务。换言之,平台在得到通知前,作品可以自由自在的被用户浏览而平台无需承担责任、也无需支付金钱。


    B站影视区


    这么好的法律待遇,可以大大减少采买的动力。辩证的看,也正是这个法律原则规定才保护了互联网资讯的联通,使得每一个用户获取资讯的难度与成本大大降低。保护了一方,客观上就会损害一方。内容权利人在为互联网发展的道路上,付出了天文数字利益的损失。截止到现在,权利人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交易动力不足导致交易规模没有增速起来。


    困局是要突破的?在突破这件事上,政府必须有所作为。政府如果加强对于短视频平台的要求,则可以推动采买市场的发展,也必然会推动正版化进程。让避风港不仅能避风,还能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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